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5年6月25日印發了《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前郭縣公租房分配方案的通知》(前政辦發〔2025〕2號,下稱“《分配方案》”),現就制發該文件的有關問題作以下解讀:
一、發文背景、依據及目的
根據《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分配管理暫行辦法》(吉政發[2012]37號)、《松原市公共租賃住房并軌實施方案》(松政辦發[2017]9號)精神和上級要求,結合前郭實際,制定本《分配方案》。
二、制定過程
1. 2025年5月,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前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正式起草《前郭縣公租房分配方案》(初稿)。
2.初稿形成后,前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泛征求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社保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交通局、前郭鎮、哈達街道、薩日朗街道、阿穆爾街道等12家部門和律師的意見建議,為進一步夯實完善《分配方案》(初稿),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3.貫徹落實《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分配管理暫行辦法》文件過程中,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細化了分配對象、分配方式等具體內容,明確了全縣12家有關部門及各街道的工作職責,遵循“政府主導、公眾參與、公平分配、社會監督”的原則。
三、主要內容
本方案共七個部分,分別為分配房源、分配對象、分配方式、報名和審核、各部門工作職責、公租房管理、公租房退出。
分配房源主要有兩處,一處位于前郭縣富宸小區廉租1、2、3、4號樓步梯7層,另一處位于幸福家園小區2號樓電梯房,樓層隨機,面積在48.86平方米至57.15平方米。
分配對象主要為兩類人群,一類為前郭縣城鎮低保家庭;另一類為前郭縣殘疾軍人家庭、烈士遺屬家庭、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家庭。并同時滿足無住房或原住房人均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要求。
分配方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姓氏筆畫由少到多進行排序、抽號。公租房分配由縣住房保障部門組織,前郭縣公證處公證。
公租房分配流程采取申請、審核、公示、核查制度,并實時將信息公開,將分配過程及結果向社會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住房保障中心與有關部門共同對申請家庭進行審核工作,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資格認定的,應當及時反饋給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公租房管理及退出部分明確了租金收取方式、承租人在承租期間內的責任義務及滿足退出條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