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下稱“縣政府”)辦公室于2024年9月2日印發了《前郭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前政辦函〔2024〕9號),現就制發該文件的有關問題作以下解讀:
一、發文背景、依據及目的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吉政辦函〔2024〕15號)、《松原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松環組辦字〔2022〕10號)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二、制定過程
1、2024年2月經請示縣政府同意,松原市生態環境局前郭縣分局正式起草《前郭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初稿)。
2、初稿形成后,松原市生態環境局前郭縣分局已征求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交通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地震監測中心、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縣商務局、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局、國網前郭供電公司、查干湖旅游經濟開發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吉林前郭經濟開發區等單位的意見。
3、已通過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
三、主要內容
《前郭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共八部分內容,分別為總則、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工作、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附則。
1、總則:主要明確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應急預案體系等方面。本預案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2、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主要明確組織體系、領導機構及職責、成員單位及職責、各部門職責。前郭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體系由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救援隊組成,并形成應急聯動體系。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時,明確發生不同等級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時指揮機構、工作組及成員單位工作主要內容及職責。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主要明確了監測和風險、預警分級、預警信息發布、預警行動、預警發布與解除以及信息報告與通報等內容。
4、應急響應:主要明確了先期處置、響應分級、響應措施、響應終止等工作。
5、后期工作:主要明確損害評估、事件調查、善后處置、應急過程評價等工作,其中善后處置包括恢復社會秩序、影響、損失的評估與核實、群眾生活救濟、現場衛生環境恢復、治安保障、恢復和重建、補償、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
6、應急保障:主要明確隊伍保障、物資與資金保障、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技術保障、應急法律保障、安全保障等相關要求。
7、監督管理:主要明確預案演練、預案更新、宣傳與培訓等內容。
8、附則:主要明確預案管理、責任追究、預案解釋、預案實施時間。
四、其他事項
聯系單位:松原市生態環境局前郭縣分局。
聯系人:苗立軍。
聯系電話:0438-2127976。